民事訴訟時效3年什么意思?民事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?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22 16:08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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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法制法律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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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訴訟時效3年什么意思?

“三年。 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,依法律規(guī)定其申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。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護。有特殊情況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。”

民事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?

“民事訴訟時效超過后,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的起訴仍然可以受理,但若被告人提出訴訟時效期限屆滿的抗辯的,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。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。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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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原標題:民事訴訟時效3年什么意思?民事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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