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重大誤解?重大誤解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?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10 11:2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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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稅法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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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什么是重大誤解

行為人因為對行為的性質(zhì)、對方當事人、標的物的品種、質(zhì)量、規(guī)格和數(shù)量等的錯誤認識,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,并造成較大損失的,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。

對于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,當事人請求變更的,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變更;當事人請求撤銷的,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變更或者撤銷。

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民事行為,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一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護。

二、重大誤解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

1、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,其效力處于可動搖的狀態(tài)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。下列合同,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:

(1)因重大誤解訂立的;

(2)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。

2、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,應當是已成立的合同,或已成立并發(fā)生效力的合同。如果根本沒有成立,當事人沒有形成合意,則撤銷或變更就成了無矢之的。

3、我國將合同的未成立、撤銷、無效三者相區(qū)分,應將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與未成立的合同相區(qū)分。這種區(qū)分具有現(xiàn)實意義。合同未成立,由此產(chǎn)生的債權債務糾紛(如要求賠償信賴利益)適用普通訴訟時效(2年)的規(guī)定,而請求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,則適用除斥期間(1年)未成立的合同,雖有締約行為或合同形式,但當事人并沒有達成合意。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之一是由于當事人的誤解。

三、重大誤解撤銷權期限有多久

重大誤解撤銷的申請期限為三年,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合同是基于重大誤解而訂立之日起算。要知道撤銷權屬于請求權,所以即使過了撤銷該合同的申請時效,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仍然可以申請撤銷原來的合同,這是當事人的一個權利,但是法院對其的勝訴權做出了保留。即但是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合同,但是法院不會判處該當事人勝訴。我國設置訴訟失效也是為了提供司法資源的效率,故利益受損的當事人如果發(fā)現(xiàn)被侵權請在法定的時效內(nèi)主張權利。

標簽: 什么是重大誤解 重大誤解合同的效力

   原標題:什么是重大誤解?重大誤解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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