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役和管制哪個重?徇私舞弊罪和濫用職權罪哪個重?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22 13:2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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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法評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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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役和管制哪個重?

依據(jù)刑法的規(guī)定,管制實施社區(qū)矯正服務不需要關押,而拘役是需要進行關押的,因此拘役相對管制要更嚴厲一些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
三十八條【管制的期限與執(zhí)行機關】管制的期限,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。

判處管制,可以根據(jù)犯罪情況,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(zhí)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,進入特定區(qū)域、場所,接觸特定的人。

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,依法實行社區(qū)矯正。

違反第二款規(guī)定的禁止令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
第四十二條 【拘役的期限】拘役的期限,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。

第四十三條 【拘役的執(zhí)行】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機關就近執(zhí)行。

在執(zhí)行期間,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;參加勞動的,可以酌量發(fā)給報酬。

徇私舞弊罪和濫用職權罪哪個重?

徇私舞弊罪和濫用職權罪之間難以進行比較,因為二者都是一類犯罪的總稱,不同的犯罪行為之間量刑標準都是不一樣的。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,違法決定、處理其無權決定、處理的事項,或者違反規(guī)定處理公務,致使公共財產(chǎn)、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徇私舞弊罪,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權力,對明知是無罪的而使他受追訴,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,或者故意顛倒黑白作枉法裁判;或者利用職務包庇、窩藏經(jīng)濟犯罪分子等,隱瞞、掩飾其犯罪事實的行為。

標簽: 拘役和管制 犯罪情況 社區(qū)矯正

   原標題:拘役和管制哪個重?徇私舞弊罪和濫用職權罪哪個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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