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涉外民事訴訟?涉外民事訴訟可以轉委托嗎?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10 15:4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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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法治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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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涉外民事訴訟?

涉外民事訴訟,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訴訟;涉外民事訴訟程序,是指人民法院受理,審判及執(zhí)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程序。

所謂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:

第一,訴訟主體涉外,即訴訟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、無國籍人或者外國企業(yè)和組織; 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內(nèi)民商事案件過程中,因追加當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,屬于涉外民商事案件。 符合集中管轄規(guī)定的,有關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最高法院《關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的規(guī)定,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。參見《涉外商事審判實務問題解答》(討論稿),中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網(wǎng)2002年11月發(fā)布。

第二,作為訴訟標的的法律事實涉外,即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發(fā)生、變更、消滅的事實發(fā)生在國外;

第三,訴訟標的物涉外,即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標的物在國外。

涉外民事訴訟可以轉委托嗎?

可以的。
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63條規(guī)定,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外國企業(yè)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、應訴,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,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。因此外國當事人可以委托中國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。

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外國企業(yè)和組織可以親自在我國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,進行民事訴訟活動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進行。但是,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,應當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(guī)定:

1、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,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。這是因為,一國的司法制度只能適用本國,不能延伸于國外。律師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,外國律師參加非本國法院的訴訟活動,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司法主權問題。

2、民事訴訟法規(guī)定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(nèi)沒有住所的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外國企業(yè)和組織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,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,應當經(jīng)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,并經(jīng)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,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(guī)定的證明手續(xù)后,才具有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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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原標題:什么是涉外民事訴訟?涉外民事訴訟可以轉委托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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